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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界委员关注科技和环保
2008-03-07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召开之际,来自钢铁行业的全国政协委员结合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就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等问题,接受媒体采访。
来自武钢技术中心的袁伟霞委员认为,环境保护已经不能仅仅局限在工业领域:“环保在工业领域中已经被提到很高的高度,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和部分企业的环保观念还需改变,大众的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很多企业和个人甚至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熟视无睹,这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
袁伟霞委员还认为:“提高制造业的水平,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够完成的。我们必须从全民族的角度出发,从大国向强国的目标迈进。”
全国政协委员、本钢集团董事长于天忱在《委员建议》中提出,企业实现科技创新既需要企业的不懈努力,更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积极支持和扶植,切实将企业建设成为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主力军。
宝钢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王静表示,自己除了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由偏快转向过热所引起的通货膨胀问题外,还关注在社会和谐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民生问题,包括教育、卫生、低保人群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袁伟霞委员则正在为三亚水务局污水处理厂建址引发争议的问题寻求解决途径。
于天忱希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以便于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企业。
袁伟霞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政府应该对自己的定位有所调整,将部分问题交给市场去自行解决。此外,政府机构的庞大导致财政支出明显提高。因此,建设一个服务型、经济型的政府,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于天忱提出《关于把企业建设成技术创新主体的有关政策建议》的提案
3月1日上午,刚刚入住“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于天忱,立刻就把《关于把企业建设成技术创新主体的有关政策建议》提案,郑重的交送到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处。
翻开提案,一组组数据令人震惊:自从2001年入世后,发达国家的八大高新技术在中国已取得85%以上专利权,其中有95%高端技术被国外公司独家垄断。受多种因素严重影响,中国目前仅有25%企业初具自主研发能力,拥有自主创新专利的企业不足10%,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企业仅占0.0003%。从这一组组数据中,看到了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巨大差距。
于天忱2006年下半年在走访使用本钢“双高”产品的80多家重点企业时,看到了运用自主创新技术生产出高端产品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了解了要把企业建成自主创新技术主体急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从那以后,于天忱就把“把企业建成技术创新主体”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在不断深入各行业、各企业的走访中,进行国家现行政策探讨、企业现状调研,先后历经3个多月、6易初稿,最终形成了涉及“完善政策环境、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成果转化,”等3个方面13项建议的《关于把企业建设成技术创新主体的有关政策建议》提案。
为确保把企业建成自主创新主体,于天忱建议国家设立“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与运用成果奖”,对自主创新成绩优异的企业,给予“国家财政拨款支持自主创新专项奖、自主创新优秀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等“国家级”奖励;对经国家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确认的企业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可注册独立法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一定期限免征、少征所得税等政策;对“国家级”技术中心因扩大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所占用的土地,给予免除土地占用费、减免交纳相关费用、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为促进资金投入、发展科技投融资,于天忱建议各级政府把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投入,作为财政预算、财政执行的重点,在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超收分配中保证自主创新科技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国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风险投资和专项引导资金,健全由政府、企业、金融、保险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全社会支持的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资金投入体系,完善推进企业实现自主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担保等多种投资、融资方式体制和机制;建议国家组建多种形式联合风险投资公司,以按比例跟股、风险补贴、股权代言等优惠政策吸引风险投资,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基础作用。
为减轻国家对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投入负担,于天忱建议国家设立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科技开发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允许企业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建立所得税前列支的“自主创新基金”,专门用于统一使用、单独核算、单独审计的自主创新技术费用支出;对每年增创5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转化,给予财税方面减免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以股权投入、技术转让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实施自主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对经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科研成果效益显著项目,实施3年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返还的政策奖励;建议各级政府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至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
号》相关规定同时,还应从企业高薪聘用科技人员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征或免征科研开发人员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聘用技术人员购买住房允许列入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
读过这个提案的人认为,这个提案突破了“政策屏障”、冲出了“制度盲区”,希望这份来自钢铁行业的提案能得到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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